安全事故法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具体要看该事故是否需要法人担负刑事责任,其次具体的时间应根据事故调查的进度情况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及特征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以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