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福建、湖南、江苏、湖北、重庆、河北、辽宁、山东、海南、天津、浙江、北京、上海。其中第一批新高考省份是上海和浙江;北京、海南、山东、天津为第二批高考改革省份,其余省份为第三批高考改革省份。
新高考特点
取消文理科,实行“3+3” 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统一高考成绩和自主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选考科目“6选3“(浙江“7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浙江多一门“技术”)。
外语2次考试机会 选择其中较高1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