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当兵政审查父母从哪里查
法律分析:审查实行三级政审,村、镇、县一级一级把关,然后由县公安局、人武部、征兵办等单位联审,审查结果将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审查包括:“三查”,查户口、查身份证、查毕业证;“三走访”,走访家庭、走访单位、走访学校;“六查清”,查清现实表现、查清年龄、查清文化程度、查清户籍、查清家庭成员、查清社会关系。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九)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