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逾期几次不能办理房贷
法律分析:在个人征信系统中,如果在5年内有两次以上不良记录,大多数银行是不能办理贷款的。所以,如果征信逾期超过两次,从银行贷出款的概率就会很小了。除非你有足够能证明你还款能力的证据,这样才可能申请成功。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般是近两年内有连续逾期三次或是累计次数超过六次的情况,基本就不能申请房贷了。
目前各银行的格式房贷合同文本均有关于提前收贷的条款,银行一般规定连续3期逾期或者累计6期逾期就要提前收贷。
这里所说的连续3期,是指连续三个月的还款日没有按时还款,累计逾期90天左右。累计6期逾期是指第一次逾期后,将钱还上了,之后过了一个月或几个月,又出现逾期,又把钱还上了,这样反复出现6次。
第一次没有归还贷款,银行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同时还会产生罚息。如连续三次以上,银行客户经理就会直接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还会上门催缴贷款。同时,借款人所申请的贷款将会被罚息。
如果第一个月逾期后,在催收人员电话通知后,及时把钱还上,没有再拖两个月的话,银行就不会走诉讼至法院,务必重视合同中对每月还款数额、还款日期以及相应违约责任的规定,保证按时足额还款,切勿因小失大。
扩展资料:
《征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可能影响个人信用风险评分的主要因素有:贷款中曾有逾期还款现象,或者信用卡透支后未按约定期限和应还款额度还款,或有太多的贷款账户和信用卡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