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成植物人,妻子起诉离婚获准,该如何看待妻子的选择?
丈夫成植物人,妻子起诉离婚获准,看到这样的新闻,评论区也是分为两种观点。第1种观点就是非常赞同妻子的做法,第2种观点就是认为该女子太狠心了。其实面对这样的事情,能有两极分化的观点,其实并不足为奇,因为就是当事人面对这样的事情,其实也是进退两难。那么到底该如何看待妻子的选择?
其实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也是作为一名女性,而且妻子已经照顾植物人丈夫四年之久,对于这件事情,其实公公和婆婆也是赞同的,所以才通过绿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让妻子得到自由,同时也可以追求自己所爱。4年的时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但是每天面对的植物人,女性又要上班,回到家之后看到这样一个人躺在床上,不能和你言语,不能和你有任何的眼神交流,真的是非常痛苦。如果想要离开,又舍不得,同时也放不下。可是不离开,难道让一个女性一辈子真的就放在该男子的身上?这样的选择似乎又不公平。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个人认为我还是非常赞同妻子的做法。毕竟照顾植物人丈夫四年之久,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确实是有感情的,可是现实又是无奈的,所以最终才能以这样的结局来告一段落,对于双方来说可能都是比较好的选择。
面对这样的事情,其实法院也判决了离婚。而且法院也认为这样的判决是符合法律以及情理。当事人也说了,婚姻当然要求夫妻有互相扶持和扶助的义务,但这种义务并不是无限责任。所以从这个案件当中,妻子已经通过前期的努力和未来的经济承诺,尽到了她的扶助之责,同时,丈夫的状态已经不能回应妻子的任何情感需求,何谈夫妻感情的弥合? 因此采取这样的判决也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