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类干涉自然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程度也在不断地加深。人类在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
一方面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存在掠夺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并且日益严重。正是这种先污染后治理、先开发后保护的做法使人类饱受了自然界对于人类肆无忌惮的开发的报复,
人与自然的关系日趋紧张:水源、空气、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大量的动物、植物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土地荒漠化,资源短缺,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人类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恶果。
因此,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摆在人类面前的一个重大的任务。
首先,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从有了人类就存在的。无论人类如何进化,都无法改变这样的事实:人来源于自然界又依存于自然界,
人永远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类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都是以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条件的,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本身。
另一方面,人与其他的自然存在物又有所不同,人是有意识、有意志、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并不是消极地依赖自然界生活,而是根据自身的需要利用和改造自然,人类本身也在对自然的改造活动中不断发展自己。
因此,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最终取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脱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就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当代世界以及中国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出现的尖锐的环境和资源问题。
再次,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即协调物质文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是矛盾统一的两个方面。
我们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加强对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控、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这就要求我们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
消费模式,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