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考试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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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院是负责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管理和研究工作的专业化机构,同时,承担一些全国教育考试项目。
教育考试院具体职责:
1、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试;
2、制定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考试计划,组织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3、核发自学考试证书和毕业证书;
4、指导和监督全省的自学活动;
5、受教育部委托,负责管辖内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国家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6、承担国家规定的普通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部门的任务;
7、负责新考试项目的开发、设计和推广;
8、负责教育考试信息管理和现代技术的开发应用;
9、开展教育考试研究,主办教育考试刊物和教育考试网站。
教育考试院的主要任务包括:试题制定、考试管理、考试评价和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自成立以来,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继续与各国进行交流,在理论研究、项目开发、信息技术应用、考试评价等方面寻求全方位的合作。
教育考试院举办的各类考试分为三类,即:与学历有关的教育类考试、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类考试和中外合作类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