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高考时间安排
3+1+2高考科目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7/8/9日。6月7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6月8日上午,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考试,下午考外语。6月9日是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4个科目的考试,考生根据自己选报的科目参加考试。
新高考3+1+2改革方案
“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再选科目保障机制是指,在实施新高考方案(“3+1+2”模式)过程中,经充分论证,确定再选科目的保障比例。当某一再选科目考生实考人数占总实考人数的比例低于保障比例时,启动再选科目保障机制,依照保障比例计算该科目的保障基数进行赋分。
建立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的目标是,促进考生自主选科与国家人才需要和高校选拔要求更加匹配。其原则是“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国家人才需要,二是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和人才培养,三是有利于普通高中教育健康生态的形成,四是有利于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一方面,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选科指导方案,要在积极挖掘学校现有办学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需要,尽可能提供更多选考组合类型供学生自主充分选择,做到愿选尽选、应教尽教;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监督,强化过程管理,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违规操作的学校和个人严肃问责。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高校在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特别是在“强基计划”“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考生综合成绩的有机组成部分,高校依据考生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2021年高考考试时间已确定安排在6月7日至9日,与以往语文、数学、外语加文综或理综的“3+X”组合方式不同,2021年高考文化考试,每个考生均要考6门,即“3+1+2”。
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考生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统一高考科目由教育部全国统一命题,选择性考试科目试题由各省自主命题。
新高考考试安排在6月7日至9日进行,考试时间比老高考“3+X”模式增加1天。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间、时长与往年老高考一致,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为了确保考生调整状态,6月9日进行的再选科目考试,各科考试最少间隔1小时15分钟。
新高考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15:00—17:00外语(外语听力考试时间请以各省市最终公布时间为准)。
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6月9日8:30—9:45化学,11:00—12:15地理,14:30—15:45思想政治,17:00—18:15生物。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各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相应调整。
高考分数
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满分为100分,均按原始分记入总分。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每门满分100分,经转换按等级赋分后计入总分。新高考规定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同时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6个科目卷面分满分都为100分,它是按照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而非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的一种方法,只用于选考科目的成绩统计。
新高考下,因为无法平衡各科难度,所以实行等级赋分,让选择同一科的同学进行对比,然后赋分,这样有利于解决因试题难度不同而导致的不公平。高考成绩公布时,考生查询到的再选科目成绩是等级赋分后的成绩,不需要考生自行转换。
下图为天津等地实行的21级等级赋分示意图。
3+1+2高考科目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7/8/9日。 6月7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 6月8日上午,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考试,下午考外语。6月9日是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4个科目的考试,考生根据自己选报的科目参加考试。
新高考3+1+2改革方案
“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再选科目保障机制是指,在实施新高考方案(“3+1+2”模式)过程中,经充分论证,确定再选科目的保障比例。当某一再选科目考生实考人数占总实考人数的比例低于保障比例时,启动再选科目保障机制,依照保障比例计算该科目的保障基数进行赋分。
建立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的目标是,促进考生自主选科与国家人才需要和高校选拔要求更加匹配。其原则是“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国家人才需要,二是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和人才培养,三是有利于普通高中教育健康生态的形成,四是有利于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一方面,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选科指导方案,要在积极挖掘学校现有办学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需要,尽可能提供更多选考组合类型供学生自主充分选择,做到愿选选、应教尽教;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监督,强化过程管理,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违规操作的学校和个人严肃问责。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高校在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特别是在“强基计划”“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考生综合成绩的有机组成部分,高校依据考生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