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打疫苗需要注意什么?
70年代中期,我国制定了《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为普及儿童免疫纳入国家卫生计划,并于198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降低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其主要内容为“四苗防六病”,即对七周岁及以下儿童进行卡介苗、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和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以及及时加强免疫接种,使儿童获得对结核、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麻疹的免疫。
1992年卫生部又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计划免疫范畴。随着科技进步,计划免疫将不断扩大其内容。
扩展资料:
一、方案
1、出生24小时内,接种卡介苗和第一针乙肝疫苗。
2、1个月月龄,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
3、2个月月龄,接种(服)第一次脊髓灰质炎疫苗。
4、3个月月龄,接种第二次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第一次百白破疫苗。
5、4个月月龄,接种第三次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第二次百白破疫苗。
6、5个月月龄,接种第三次百白破。
7、6个月月龄,接种第三针乙肝疫苗。
8、8个月月龄,接种麻疹疫苗。
9、1.5~2岁,进行百白破加强接种。
10、4岁,复服脊髓灰质炎疫苗。
11、7岁,复种卡介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加强接种白破二联疫苗。
二、注意事项‘
1、接种的途径及剂量 不同的疫苗的接种途径、接种对象年龄及接种剂量有所不同。如果接种途径及剂量不当,不仅影响免疫效果,而且还会加重接种反应,甚至造成接种事故。因此在接种前应详细阅读疫苗使用说明书。
2、疫苗禁忌证 WHO规定具有以下情况者作为常规免疫的禁忌证:
⑴免疫缺陷、恶性疾病(肿瘤、白血病)及应用放射治疗或抗代谢药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不能使用活疫苗;
⑵接种对象正在患有发热或明显全身不适的急性疾病,应推迟接种;
⑶以往接种疫苗有严重的不良反应者,不应继续接种;
⑷有神经系统疾病的患儿,如癫痫、婴儿痉挛等,不应接种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
3、预防接种反应
生物制品对人体来说是一种异物,接种后可引起有益的免疫反应,但也可产生有害机体的不良反应或变态反应。主要有以下副反应:
⑴一般反应
接种24小时内在接种局部出现红、肿、热、痛等炎性反应,有时可能同时伴有发热、头晕、恶心、腹泻等全身反应。这些一般属正常免疫反应,不需任何处理,1~2天内可消失。
⑵异常反应
少数人在接种后出现并发症,如晕厥、过敏性休克、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过敏性皮炎、血管性水肿等。这些反应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其后果很严重,如不及时抢救,可危及生命。
⑶偶合病
与预防接种无关,只是因为在时间上的巧合而被误认为由疫苗接种引起。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