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股票相比较,优先股票的特点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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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普通股票相比较,优先股票的特点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不同,在发行之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
(2)股息分派优先。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从风险角度看,优先股票小于普通股票。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优先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普通股股东之前,也就是说,优先股股东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
(4)一般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权利也是有限制的,最主要的是表决权,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在一般情况下,他们没有投票表决权,从而就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讨论涉及优先股股东权益的议案时,他们才能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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