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类对仇恨没有办法吗?
仇恨是一种对过去经历中的被剥夺、被迫害、被攻击不能释怀的一种强烈而持久的情感。
仇恨产生的两个条件:
痛苦体验的起源以及强度由两种因素所影响,一方面是创伤事件的现实基础,包括环境,应激等具体事件;另一方面则依赖于个体的主观感受,不同的个体对于相同的外部事件产生的痛苦体验可能完全不同,甚至相反,比如冬泳对有些人来说是享受,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就是纯粹的受虐。
仇恨到底是什么呢?
心理治疗的祖师爷弗洛伊德,或许因为恐惧于儿子在一战中参战,老爷子在1920年修改了精神分析的理论假设,将攻击驱力(死本能)加入了他的驱力模型,认为人不过是一辆被性驱力与攻击驱力驱动的双引擎汽车,于是在弗洛伊德那儿仇恨乃至仇恨衍生的攻击性,被看作人类的某种天性。
仇恨在非治疗情景下如何化解
很多影视文学作品中对此有过描写:当某主角发现要复仇的对象也是和自己一样受了伤的人,于是放弃了复仇转身离去,那个背影通常看起来比较忧伤。
仇恨的化解过程是从把痛苦完全投射到一个全坏的外部客体(仇恨对象),发展到看到真实具体的他人,仇恨者本人并开始接受那些痛苦,哀悼那些丧失。这样的化解说起来容易,但做到却非常的困难,所以更常见的情景是手起刀落,冤冤相报,终止仇恨循环的忧伤的转身离去则实在是难得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