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员在越位位置接到什么球算越位
在进攻方出球球员出脚的瞬间,在对方半场,接球球员比含门将在内的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并试图借此位置干扰对方球员争球,干扰比赛,接门柱横梁及对方身上反弹球就会被判罚越位。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球门球并不算越位。
如果没有越位规则,就可能在前场开球的时候将进攻方球员安排在靠近对方球门的位置,从而轻易获得机会。但事实上,在足球竞赛发展的初期就已经有了这条规则,并且比2014年的规则更为严格。
扩展资料:
1925年规则改为“两名防守队员”,导致足球进球数马上上升。在1924年到25年间,足球联盟1848场比赛中共有4700个进球。实施本规则后,在1925年到26年上升到6373个(比赛场次不变)。
1990年规则修正为允许进攻方球员可以与第二名防守方球员位于同一条线上。这一改变是足球权威人士推动的一项鼓励攻势足球并让比赛进行过程更自由的运动之一部分。
2003年,FIFA提出判断越位违例比以往更严格的指引以便鼓励攻势足球。根据这一指引,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不会总被判罚,而是依赖于他的行动和具体位置。
在这项修订中,如果得球的队员并不处于越位位置,即使同一时刻有一个不实际影响比赛的队友处于越位位置,也不会被判罚。这样,可以通过多次合法传球瓦解对方防御,从而制造更多的进球机会。
2013年6月国际足联修订后的越位规则第1362款是这样说的——“干扰对手指的是通过明显阻挡对方视线或与对方争抢皮球来阻碍其踢球或阻止其触球。”而之前,这一条框的解释则是:“干扰对手指的是通过阻挡其视线来阻碍对方踢球或者阻挡其触球。”
西班牙裁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说,这项规定修订前后最大的不同是,根据国际足联重新修订的规则,如果裁判认为站位靠前的球员做出的动作不是特别明显地干扰对手,那这名球员就不会被判违规。
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明显干扰”对手,站位靠前的球员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活动,因为从视线方面看,这名球员不至于影响对方门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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