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文言文
1. 商鞅变法文言文翻译
希望对你有帮助: 【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摘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译文】 孝公已经任命了卫鞅,卫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
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
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2. 商鞅变法古文翻译
卫鞅从魏国逃到秦国,秦孝公任用他为丞相,把商地分封给他,号称“商君”。商君治理秦国,法令雷厉风行,公平无私。惩罚,不忌避威势强大的贵族;奖赏,不偏私关系特殊的亲信,法令实施至于太子,依法处治。师、傅犯法,处以黥,劓之刑,一周之后,路上没人拾取遗失的东西,百姓不乱取非分的财物,国力大大加强,诸侯个个畏惧。但刑罚严酷,缺少仁恩,只是用强力压服人而已。
孝公实行商君新法十八年后,重病卧床不起,打算传位给商君,商君辞谢不受。
孝公死后,惠王继位,执政不久,商君请求告老还乡。有人游说惠王说:“大臣权力太重会危及国家,左右近臣太亲会危及自身。现在国内连妇女、儿童都说法令是商君的法令,并不说是大王的法令。这样,君反为人主,而大王反变为人臣了。况且商君本来就是大王的仇人,希望大王想办法对付他吧。”
商君害怕受诛,想返回魏国。秦人不许他出境,说:“商君的法令很严厉。”因此不能出境,他走投无路,只好返回。惠王即以车裂的极刑处死了商鞅,而秦国人并不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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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
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
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
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学者溺於所闻。
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
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
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於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
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
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
平斗桶权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
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 译文:孝公任用卫鞅后不久,打算变更法度,又恐怕天下人议论自己。
卫鞅说:“行动犹豫不决,就不会搞出名堂,办事犹豫不决就不会成功。况且超出常人的行为,本来就常被世俗非议;有独道见解的人,一定会被一般人嘲笑。
愚蠢的人事成之后都弄不明白,聪明的人事先就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不能和百姓谋划新事物的创始而可以和他们共享成功的欢乐。
探讨最高道德的人不与世俗合流,成就大业的人不与一般人共谋。因此,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成法;只要能够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
孝公说:“讲的好。”甘龙说:“不是这样。
圣人不改变民俗而施以教化,聪明的人不改变成法而治理国家。顺应民风民俗而施教化,不费力就能成功;沿袭成法而治理国家,官吏习惯而百姓安定。”
卫鞅说:“甘龙所说的,是世俗的说法啊。一般人安于旧有的习俗,而读书人拘泥于书本上的见闻。
这两种人奉公守法还可以,但不能和他们谈论成法以外的改革。三代礼制不同而都能统一天下,五伯法制不一而都能各霸一方。
聪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制约;贤能的人变更礼制,寻常的人被礼制约束。”杜挚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变成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换旧器。
仿效成法没有过失,遵循旧礼不会出偏差。”卫鞅说:“治理国家没有一成不变的办法,有利于国家就不仿效旧法度。
所以汤武不沿袭旧法度而能王天下,夏殷不更换旧礼制而灭亡。反对旧法的人不能非难,而沿袭旧礼的人不值得赞扬。”
孝公说:“讲的好。”于是任命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
下令把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监视检举,一家犯法,十家连带治罪。不告发奸恶的处以拦腰斩断的刑罚,告发奸恶的与斩敌首级的同样受赏,隐藏奸恶的人与投降敌人同样的惩罚。
一家有两个以上的壮丁不分居的,赋税加倍。有军功的人,各按标准升爵受赏;为私事斗殴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
致力于农业生产,让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因从事工商业及懒惰而贫穷的,把他们的妻子全都没收为官奴。
王族里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册。明确尊卑爵位等级,各按等级差别占有土地、房产,家臣奴婢的衣裳、服饰,按各家爵位等级决定。
有军功的显赫荣耀,没有军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能显荣。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
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