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记初中暑假
时间过得真快啊,眨眼间,一个星期已经过去了,我们或多或少都学到了一些新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周记吧。你所见过的周记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周记初中暑假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周记初中暑假 篇1
这个暑假,我虽然没有去什么观光胜地游玩,也没有参加什么有趣的活动。但是我帮爸爸妈妈干了许多家务活儿,并且我在汗水和欢笑当中,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我家有个一岁七个月的小弟弟,每天像孙大圣一样在家里“大闹天宫”,一会儿把我精心打扫的房间弄得乱七八糟;一会儿爬到餐桌上,把饭菜洒得满地都是……爸爸妈妈都忙得不可开交,一会儿拿抹布,一会儿拿手巾……最后都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看到爸爸妈妈这样忙碌,我决定要当一回临时保姆,管管这个淘气的“孙大圣”。
我先打开MP3,放出乐乐最爱听的《中国功夫》。当音乐一响起时,乐乐急忙从桌上爬爬下来,来展示他的武艺。他先来了个“金鸡独立”,再打了个“太极八卦”。忽然,歌曲进入了快节奏。乐乐的“武当长拳”打得有模有样,“少林长棍”打得铿锵有力,直到歌曲结束。做完这一系列的高难度动作后,乐乐显然已经筋疲力尽了。眯着眼睛,用手指着床,哇哇乱叫。我知道他要睡觉。所以把事先准备好的奶拿出来,喂他吃。2分钟过后,刚刚满满的奶瓶一下变得空空如也。
我再把他抱上床,轻轻地哼着摇篮曲,哄他睡觉。谁知,乐乐可能被蚊子咬了,用手去挠,我只好帮他挠。不知道过了20分钟还是30分钟,乐乐终于甜甜地进入梦乡。
看着弟弟一天一天地长大,我就像看到了自己成长的过程。这其间花费了爸爸妈妈多少心血啊!以后我要更懂事,给我亲爱的弟弟做榜样。
周记初中暑假 篇2
当……大家听到钟声显得格外兴奋。因为大家期待已久的暑假终于来临了。每个人都计划很多事情要在假期里做。我也不例外。我想让自己的暑假不仅要轻松、愉快,而且还要非常有意义。
今年的暑假除了去好多好玩又有趣的地方以外,最有意义的就是在这个暑假里我学会了写毛笔字。妈妈为我准备了墨汁、砚台、毛毡、镇尺、书法纸、笔架、卷帘。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第一堂课从写字姿势学起。站着写时两脚自然分开,与肩同宽,身子微倾,右手悬笔。老师手把手地教我写。逆锋起笔,向右行笔,末端回锋收笔。形长中间细。横细竖要粗。我听的津津有味。迫不及待地拿起笔,蘸上墨汁,想亲手体会一下感觉。可是手就是不听使唤,总在颤抖,是因为太激动,还是担心写不好?写出来的第一个字总觉得很别扭,像毛毛虫一样。老师走过来和蔼地鼓励我:“不错,手握笔要再紧一些,这样写出来的字才会刚劲有力,用心写好每一笔,这样写出来的'字才会栩栩如生。”毛笔看似简单,学起来可真难啊!短短的四十节课虽然没有办法让我精通这门深厚的艺术,但却给我机会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这么近距离地接触和学习我们中国古老而又独特的传统文化。在我的努力下,我的毛笔字大有长进,学了好多的成语和对联。过年了我就可以大展拳脚,给家人、朋友、老师送上我亲手写的对联。学写毛笔字,让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能知难而退。虽然刚开始会遇到一些挫折,但一定不要退缩。只要坚持,就能胜利。就像雨后才能见到彩虹一样。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这就是我的暑假生活,虽然短暂、忙碌,但却非常有意义的暑假!
周记初中暑假 篇3
今年的秋天似乎格外的冷,清晨上学的路上,行人的脖颈上已然有了色彩缤纷,长短不一的围巾,不知是时尚在作祟呢,还是实在耐不住那渐凉的秋风呢?
秋天就在妈妈声声的加件外衣的嘱咐声中离我越来越近了,似乎在我不经意眨眼的瞬间,他已像顽皮的孩子,淘气的扑入我的怀中。
夏日的骄阳转过脸,离我远去了,校园中的梧桐飘扬着美丽轻盈的金簧色树叶,天很高,很蓝,静下心来倾听,秋虫在低吟,好美的一幅深秋图景!
秋天的心情,是安静的,甚至有些伤感。脆弱的簧色,满脸满眼的扑过来,映着孤单的人影,行走在纷纷扬扬的落叶中,深秋,似乎注定是思念的季节,让思绪随着那片片飘摇的秋叶,随着那朵朵流云,回忆着逝去的甜蜜时光,思念着远方久久未见的好友,不免有些怅然和失落,但云淡风清的好天气又让人无法任由心情低落下去,因此,秋天让人忧郁,也止于忧郁。在秋天里黯然的神情是很常见的,秋风瑟瑟的街道上,少女们的脸上多了一幅多愁善感的表情,倒仿佛更端庄了。
秋天的风里夹着被阳光炙烤过后渐渐冷却的气味,那是一种能叫人情不自禁地微笑的味道。眼看着天空变得越来越高,湛蓝的颜色渐渐加深。每个深秋的日子里,让自己成熟起来,坚强起来,纯粹起来,简单而不平凡。
空气里,纠缠着馥郁的淡香,把深秋的黄昏燃烧成时断时续的晚霞,染红了我的脸,伴着嘴角的微笑,漾进了我的心里。
华灯初上的夜晚,倚在窗边,望着灿烂的深秋夜空,托腮遐想的时候,露珠便含情凝结了,月色拂过临窗的小街,我无语的低下头,写下这篇随笔,然后静静欣赏这被幽雅了的风景,等待自己也成为这风景中的一物,也许,这是只属于秋天的心情。
周记初中暑假 篇4
暑假生活丰富多彩,而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那件事。它如同繁星点点中最闪亮、最璀璨的那一颗星……
刚放暑假,天气非常热。晚上,我在姥姥家实在睡不着,就出去健身,还叫上了邻居家的两个小弟弟。来健身的人可真多,可大多是些老年人,并未引起我的注意。突然,我发现其中有一个男孩。他不到一米六零的个子,长得胖胖的。我情不自禁的就走了过去,可近看,发现他的眼睛像地缝一样小,不仔细看根本看不清楚。
“你也是来玩的吗?”他看着我,问道。
“我……是……”面对一个陌生人,我不知该怎么说,有点语无伦次。
“你看,这些健身器材多单一,一点也没意思,实在是太无聊了。不如,我们去篮球场打篮球吧!”
我刚想说不去的,他就拉我直奔向篮球场。那风驰电掣的速度实在令我叹为观止、自愧不如啊!可是我不会打篮球啊!那么长的一段路,几分钟就跑到了。我累得气喘吁吁,几乎都站不起来了。可他呢?脸不红气不喘的。我擅长体育,可见到如此“奇观”,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好戏还在后头!他打起球来,更是敏捷,仿佛一只小猫,上蹿下跳,跑来跑去,看得我目瞪口呆……但他的身材与他的特点并不符合。当我告诉他我不会打篮球时,他主动要求教我,并和我说,篮球能锻炼身体,是一种很好的运动。我不以为然。他有点生气了。我只好和他学。他一丝不苟,给我讲投篮的要领。豆大的汗珠流了下来,他都不顾擦一擦。真不愧是“严师出高徒啊”!我一会就能投进好几个球了。那一刻,我有了一种很骄傲的感觉……
你这个陌生人可真好!告诉你啊,我已经进了学校篮球队了!为我高兴吧?希望你的球技会更上一层,不过我也不会输给你的。下次要告诉我你的名字,还有,我一定会超过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