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可以重复赔付吗?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意外险的理赔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是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都要根据保险合同所保的额度进行赔付。
2、如果是意外受伤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是要根据意外医疗保险的补偿原则进行报销的。 一般情况下,这种报销方式是需要凭借发票进行报销的,不能重复进行报销。
因此,需要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扩展资料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1、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2、 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3、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死亡给付
2、残疾给付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外险
展开全部
意外保险是否可以重复赔付,需要看实际情况:
如果是意外身故理赔,则可以重复赔付,但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虽然可重复赔付,可加起来不能超过一个限额,即十岁以下不超过二十万、十岁至十七岁不超过五十万;
如果是意外残疾理赔,则可以重复赔付;
如果是意外医疗报销,则不可以重复报销,比如若已经用一份意外险报销过意外医疗费用,那么再使用另外一份意外险报销意外医疗费用的话,是无法再次对已经报销过的医疗费用运行报销的,而只能对还未报销过的意外医疗费用运行报销。
如果是意外身故理赔,则可以重复赔付,但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虽然可重复赔付,可加起来不能超过一个限额,即十岁以下不超过二十万、十岁至十七岁不超过五十万;
如果是意外残疾理赔,则可以重复赔付;
如果是意外医疗报销,则不可以重复报销,比如若已经用一份意外险报销过意外医疗费用,那么再使用另外一份意外险报销意外医疗费用的话,是无法再次对已经报销过的医疗费用运行报销的,而只能对还未报销过的意外医疗费用运行报销。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