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借贷方向
年初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指定特定用途,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
1、若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余额为企业累计的以前年度尚未分配利润数额;
2、若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借方余额是企业累计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扩展资料:
在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年初未分配利润”一项数据的确定是比较复杂的。对于企业集团而言,由控股公司即母公司在使用母、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其中在编制合并利润表及合并利润分配表时,因“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数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具体如何填列,需要经过认真分析之后,才能正确确定。
调增数=30000×3‰=90元。因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需要将内部应收账款与内部应付账款相互抵消,而原债权方(在此题中为母公司,下同)已提取的坏账准备也应相应地进行抵消。债权方在上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时进行的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在上年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对此项(内部应收款项)抵消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在本年(指第二年,下同)继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因使用的是本年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报表,在个别报表中,母公司在上年因计提坏账准备而减少的(上年)利润(未分配利润),仍继续在其个别利润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中反映和显示,正因如此,在作本年的合并会计报表时,需要对年初的已包含因上年计提坏账准备而受影响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即:
借:坏账准备9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上年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管理费用的部分)90
分录中上年计提的坏账准备=内部应收账款×坏账提取比例=30000×3‰=90元
在编制本年合并会计报表时,需用母公司年初对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数来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合计数。
子公司盈余公积对合并会计报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合并数的影响
此题中子公司年末盈余公积为5万元,当期新提取盈余公积为1万元,则年初盈余公积为(5-1)4万元,即子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提取的盈余公积为4万元。上年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在编制上年合并会计报表时已经进行了抵消处理,即:
借:提取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的明细项目)
贷:盈余公积(上年提取数,这是一笔再抵消分录,详见下述)
此笔抵消处理的结果是减少当期合并会计报表中年末未分配利润的数额。在其个别会计报表中,仍包含上期已抵销过的盈余公积,即在个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中仍继续反映和显示,在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就直接影响到本会计期间(即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合并数额,需要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即: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32000
贷:盈余公积32000
注:32000=以前年度累计提取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比例80%
=(年末盈余公积-当期新提取盈余公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比例80%
=(50000-10000)×80%
=32000元
在编制本年合并会计报表时,对于子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提取的盈余公积,需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合计数。
对于本年新提取盈余公积的1万元,则进行如下相应的抵消处理:
借:提取盈余公积8000
贷:盈余公积8000(10000×80%)
因子公司盈余公积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的所在者权益项目中已抵消过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盈余公积由单个企业按照本期实现的税后利润(即净利润)计提,子公司当期计提的盈余公积作为整个企业集团的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应当在合并利润分配表中予以反映和揭示,所以需要进行上述的(再)抵销处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