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持有至到期投资定义:指企业打算并且能够持有到期的债权证券。
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都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
扩展资料:
举例:2007年1月3日,甲企业购入乙企业2007年1月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2%,债券面值1 000元,企业按1 050元的价格购入80张,没有发生其他费用。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成本:80 000
利息调整:4 000
贷:银行存款:84 000
在实际利率法下,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等于债券的每期期初账面价值乘以实际利率。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随着债券溢折价的分摊而减少或增加,因此,所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渐减少或增加。每期利息收入和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的差额,即为每期溢折价的摊销数。
采用实际利率法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如为分期付息债券,应当根据“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减债券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贴现值+各期收取的债券利息的贴现值”,并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出。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