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选择创业企业的法律形式时,要从哪些方面认定
1、投资人的法律责任:风险有多大;
2、税收负担:收益有多高;
3、开办费用的大小与程序的繁简:创业门槛有多高;
4、投资者对企业的控制能力:话语权有多高;
5、投资权益的转让:脱手有多难。
《就业促进法》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扩展资料
创业基本阶段
1、第一阶段
生存阶段,以产品和技术来占领市场,只要有想法(点子)会搞关系(销售)就可以。
2、第二阶段
公司化阶段,规范管理来增加企业效益,这是需要创业者的思维从想法提升到思考的高度,而原先的搞关系就转变成一个个渠道的建设,公司的销售是依靠渠道来完成,团队也初步形成。
3、第三阶段
集团化阶段。这时依靠的是硬实力(产业化的核心竞争力),整个集团和子公司形成了系统平台,依靠的是一个个团队通过系统平台来完成管理,(人治变成了公司治理),销售变成了营销,区域性渠道转变成一个个地区性的网络。
从而形成了系统,思维从平面到三维。这时就可以退休,创业者就有了现金流系统(赚钱机器),它是24小时工作的,这就是许多创业者梦想达到的理想状态。
4、第四阶段
这是创业者的最高境界,集团总部阶段,是一种无国界的经营,也就是俗称跨国公司。集团总部的系统平台和各子集团的运营系统形成的是一种体系。
集团总部依靠的是一种可跨越行业边界的无边界核心竞争力(软实力)子集团形成的是行业核心竞争力(硬实力)这样将使集团的各行各业取得它们在单兵作战的情况下所无法取得业绩水平和速度。思维已从三维到多维,这才是企业发展所能追求和达到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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