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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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
1、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2、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不成立和无效是不一样的,行政处罚不成立的情况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没有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依据,或者没有给当事人申辩的这些权利,直接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是不能够成立的。所谓行政处罚无效,是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某种行政处罚的时候,欠缺【法律法规】,或者某些程序是违法的,这都属于无效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1、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2、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不成立和无效是不一样的,行政处罚不成立的情况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没有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依据,或者没有给当事人申辩的这些权利,直接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是不能够成立的。所谓行政处罚无效,是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某种行政处罚的时候,欠缺【法律法规】,或者某些程序是违法的,这都属于无效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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