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妻子闹离婚·妻子偷偷把孩子带走·不让我见面·找也找不到·我该怎么办·?
郑州律师鲁巧解答: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务必重视你方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及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收集有利证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首先,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其次,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是由母亲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三,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若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五、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次,考虑到疫情的影响,您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妻子沟通,尽可能维持联系,表达您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之情。无论如何,请坚持寻找孩子的方法与途径,不能因为时间的拖延而导致失去找回孩子的机会。
最后,如果孩子长时间没有得到适当的生活和照顾而导致身心健康受损,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确保孩子得到更好的生活和照顾。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保存证据,避免被“反咬一口”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