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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15日晚,某公司司机小李驾驶公司轿车出席同事小刘的生日宴会。在宴会上,小刘热情劝大家饮酒,小李跟着大家一同畅饮,宴会结束后,小刘嘱咐小李驾车格外小心,小李声...
1998年5月15日晚,某公司司机小李驾驶公司轿车出席同事小刘的生日宴会。在宴会上,小刘热情劝大家饮酒,小李跟着大家一同畅饮,宴会结束后,小刘嘱咐小李驾车格外小心,小李声称没有问题就离去了。
第二天,刘某上班后得知,小李在昨晚回家途中,由于酒后驾车,酿成车祸,重伤一人,轻伤一人,公司轿车报废,小李被解除劳动合同。
两三天后,小刘也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小刘找经理追问原因,经理对小刘说,“小李的车祸你负有间接责任,你明知他是开着车去的,就不该让他喝酒,更不该纵容他酒后驾车,你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政府令(1997)第10号《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不准纵容饮酒后的人员驾驶机动车’的规定。也就是说,你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根据本企业规章制度第58条‘雇员如果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的规定,决定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如果不服,你可以查一下有关条款。”
小刘查阅了有关条款后,发现跟经理说的基本一样。但也有人认为公司解除小刘的劳动合同理由不正确。
现就本案中,公司解除小刘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理由是否正确?请发表你的意见。作为用人单位在制定本企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展开
第二天,刘某上班后得知,小李在昨晚回家途中,由于酒后驾车,酿成车祸,重伤一人,轻伤一人,公司轿车报废,小李被解除劳动合同。
两三天后,小刘也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小刘找经理追问原因,经理对小刘说,“小李的车祸你负有间接责任,你明知他是开着车去的,就不该让他喝酒,更不该纵容他酒后驾车,你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政府令(1997)第10号《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不准纵容饮酒后的人员驾驶机动车’的规定。也就是说,你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根据本企业规章制度第58条‘雇员如果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的规定,决定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如果不服,你可以查一下有关条款。”
小刘查阅了有关条款后,发现跟经理说的基本一样。但也有人认为公司解除小刘的劳动合同理由不正确。
现就本案中,公司解除小刘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理由是否正确?请发表你的意见。作为用人单位在制定本企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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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刘明知小李是开着车去参加生日宴会的,不该劝其喝酒,更不该纵容其酒后驾车 。他的行为的确违反了北京市政府令(1997)第10号《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规定。但是,是不是违反了政府令就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呢?
当前,在我国法的渊源中,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规 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 是指一定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指国务院直属机构或一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法规,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规章。
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的《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是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 范性文件,它属于规章,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因此,公司总经理称小刘的行为违反了政府令,也就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说法,是错误的。
公司错把规章当成了法律、法规,来作为解除小刘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不正确的,应 该撤销解除合同的决定。对小刘违反规章的行为,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当前,在我国法的渊源中,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规 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 是指一定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指国务院直属机构或一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法规,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规章。
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的《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是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 范性文件,它属于规章,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因此,公司总经理称小刘的行为违反了政府令,也就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说法,是错误的。
公司错把规章当成了法律、法规,来作为解除小刘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不正确的,应 该撤销解除合同的决定。对小刘违反规章的行为,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 http://www.hroot.com/lawarticle/html/2005-7-1/2005711031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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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理由并不充分,就本案中,小刘在主观上并无纵容性的过失,小刘也没有权力阻止小李酒后驾车的行为,小刘已尽了嘱咐的义务。可以说并不适用北京市政府令(1997)第10号《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不准纵容饮酒后的人员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所以公司解除小刘的劳动合同并不合理。
应该区分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是否出于故意或过失,不能一概而论;
应该区分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是否出于故意或过失,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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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刘不应该被开除,因为小李出事是不可预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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