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可以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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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是需要提供感情破裂证明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因此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需要提供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双方自愿离婚的,法院应当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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