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续租可以在原合同上写吗
法律主观:
续租合同可以这样写: 出租人(甲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丙方): 备案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原租赁房屋( )续租事宜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续租期限为 年 个月,具体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续租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为压 付 ,每下期租金应提前 天支付。 四、续租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此次需补交人民币 元整(¥ 元)。 五、丙方作为 居间服务 的提供者,在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日内): 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佣金; 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佣金。 六、本续租协议其它条款,仍按原《 租赁合同 》执行并保持不变。本续租协议是原《租赁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原《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续租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续租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传真件亦有效。 十、签订本续租协议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整(¥ 元)及(其它) 费用(人民币) 元整(¥ 元)。 十一、收款方银行开户名为 账号为 备注: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人(丙方): 经纪执业人员签章: 联系方式: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