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费阶梯是怎么收费的?
1、哈尔滨市居民电价分为三档,每档电价分别为0.51元/度、0.56元/度、0.81元/度。哈市居民阶梯电价以年用电量为计算周期。居民的用电总量不超过一档,还是按每度电0.51元收费。
(1)在一年周期内,居民的累计用电量没有达到2040度之前,均按照第一档的电价来收费;
(2)当本年度累计电量达2041度至3120度之间,超出部分按第二档收费;
(3)当本年度累计用电量高于3120度后,则超出部分按第三档电量价格执行。
2、对于新报装用电、改变用电类别、销户等情况,实际用电天数不足一年的居民,按月分档电量标准乘以实际月数计算分档电量。月分档电量标准为170度、260度。例如,某小区8月初进户入住,到年底只剩5个月时间。那么该小区居民这一年的阶梯电价标准为,累计用电量在850度(170度×5)以内为第一档,851度-1300度(260度×5)之间为第二档,如居民5个月累计用电总量超过1300度,则按第三档电量价格执行。
扩展资料:
阶梯电价实施范围
(一)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
(二)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其他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应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
(三)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略低于三档电价加权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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