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一、导游人员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1、从事导游业务的资格:按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证。
2、从事导游活动的前提:经旅行社委派。
3、导游业务活动内容:向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
凡希望从事导游业务活动的人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 颁给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条件
(1)国籍规定: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学历条件:报考者应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报考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导游工作的需要。
(4)知识、语言条件:参加考试者必须具有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2、考试与培训分开原则: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培训自愿的原则。
1、按工作区域划分:海外领队,全程陪同导游人员(简称全陪),地方陪同导游人员(简称地陪),景区景点导游人员。
2、按语种划分:中文导游(包括普通话、方言、少数民族语导游),外文导游(常用语种主要包括英语、法语、韩语、日语、俄语、德语)非通用语种主要包括两个语种群:一为欧洲语系,主要包括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捷克语、阿尔巴尼亚语、波兰语、塞尔维亚语等;一为亚非语系,主要包括阿拉伯语、朝鲜语、印尼语、越南语、马来语、缅甸语、泰国语、僧迦罗语、豪萨语、斯瓦希里语等。
3、按技术等级划分: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导游。
三、导游人员人力资源状况
1、从导游的总量上看,根据统计部门预测,到2008年我国导游需要量在30万 ,其中导游人数是10913人, 而目前我国导游人数是20万人左右,缺口在10万以上。
2、从导游的学历结构来看,中文类导游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仅仅为13.8%。这与游客对导游“高知识化”的需求是背道而驰的,是远远满足不了游客的需求的。
3、从导游的等级结构来看,低等级(资格和初级)导游人员占导游队伍的绝大多数,为96.3%。在我国,导游员的等级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导游的服务水平。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旅游消费要求也越来越高,伴随着游客要求的提高,对高等级导游人员的需求也将会大幅增加。
4、从导游的语种结构来看,外语类导游人员整体数量不足,尤其是一些小语种导游人员还很奇缺。最近几年,我国入境旅游增长迅速,尤其是像韩国、越南、泰国、印度等亚洲国家来华游客迅猛增长并且这种增长又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5、从导游的地区结构来看,中部和西部省(区、市)导游人员的数量较少,西部个别省(区、市)导游人员严重不足。
综上分析,我国在导游总量上有一定的缺口,需要社会尤其是高等教育机构尽快培养相应的导游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