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科目
安徽省考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问题、材料三部分组成。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专业知识》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需加考的科目:考税务局等的税务机构的需要考财会类科目;考法院等的司法机构的需要考法律类科目;其他一些如计算机、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类等的科目。具体考试内容与所报考职位有关。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