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您好,我父母于97年说好以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处房产,此房产的所有权人已经去世,有4个子女(2人在上海,2人在江苏),但没有办理遗产继承,也就是说这个房子是4人共同拥有产...
您好,我父母于97年说好以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处房产,此房产的所有权人已经去世,有4个子女(2人在上海,2人在江苏),但没有办理遗产继承,也就是说这个房子是4人共同拥有产权。所以购房协议也是和子女签署的。(由于我父母缺乏法律知识)协议上只有其中的两名子女签名,上面明确说明:他们是处理房屋全权委托人(但没有其中2名子女的全权委托书),于是我得父母先交了4万元的购房款,剩余2万元年底付清,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剩余房款至今未付,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已经给我们了,上面是其母亲的名字,私产,父亲已去逝多年,我们居住这个房子已经有10年的时间了。我与父亲今年3月份去了一次江苏(未签名卖房的子女居住地),因现在房价上涨其2名子女不同意卖房,我们在买房后,又把原来的阳台盖成了房间,在院子里又盖了厨房和杂物间,现在这里再过1~2年可能就要拆了(不属于违章建筑)。1、请问和其中2名子女签署的购房协议有效么?2、若有效我该怎样做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3、若无效我可以起诉签字的2名子女赔偿我的损失么?4、请问若合同无效,我后面盖的房子在拆时可以要求拆人分房么?5、在居住期间修复房屋的费用改怎么办?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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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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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们已经知道此房的产权人没有都同意而买,不构成善意第三人,对方因为无权处分而合同无效,这个官司看来要输。
要使你的购房协议有效,必须取得另外二子女的配合,否则的话,你的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将来会影响拆安置的,会引起一系列的麻烦,事已至此,建议还是和另外二子女协商,适当的给点经济补偿,毕竟他们也不急等房屋住,如果一定要进行诉讼的话,麻烦不少,结果也未必乐观。
要使你的购房协议有效,必须取得另外二子女的配合,否则的话,你的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将来会影响拆安置的,会引起一系列的麻烦,事已至此,建议还是和另外二子女协商,适当的给点经济补偿,毕竟他们也不急等房屋住,如果一定要进行诉讼的话,麻烦不少,结果也未必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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