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需要申报“高新技术认定企业认定”,其中的检测报告什么机构做的才被认可呢?希望得到详细回答,谢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四)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扩展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第十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 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十八条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四)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扩展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第十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 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十八条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2019-07-24 · 高企申报、创新基金、版权登记、商标等代理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准备攻略
一、什么是科技成果转化?
按照《认定指引》,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二、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形式?
按照《认定指引》,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三、科技成果转化评分标准是如何的?
按照《认定指引》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标准如下:A.转化能力强,≥5项(25-30分);B.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C.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D.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E.转化能力弱,≥1项(1-6分);F.转化能力无,0项(0分).
四、那问题来了,高企申报该如何准备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呢?
简而言之,从成果来源、成果转化形式、成果转化结果三个环节去组织每一项成果转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成果来源证明材料组织
A.成果源自于企业研发项目: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项目立项、结题、成果鉴定报告、专利等知识产权.
B.成果源自于外购技术成果: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正式技术交易合同、产学研合作合同、专利购买协议.
2、成果转化形式证明材料组织
A.自行投资实施转化:这类转化形式可以通过提供企业自身成果转化结果证明材料作为转化形式证明材料.
B.合作实施转化:这类转化形式包括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转化形式.其证明材料可结合实际情况提供转让该项成果的合同、成果许可使用合同、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及对应股权合同.
C.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提供相关协商转化的协议、合同作为成果转化形式的证明材料.
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准备攻略
3、成果转化结果证明材料组织
A.新产品、新材料:证明材料可以选择性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新产品证书、产品说明书、生产批文、新产品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产品照片.
B.新工艺、新设备:工艺(设备)测试检测报告、工艺(设备)参数说明、设备备案文件、验收鉴定意见、用户使用报告、现场照片.
推荐于2018-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