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默法则是什么
克莱姆法则,又译克拉默法则(Cramer's Rule)是线性代数中一个关于求解线性方程组的定理。它适用于变量和方程数目相等的线性方程组,是瑞士数学家克莱姆(1704-1752)于1750年,在他的《线性代数分析导言》中发表的。
克拉默法则有两种记法:
1、记法1:若线性方程组的系数矩阵可逆(非奇异),即系数行列式 D≠0。有唯一解,其解为
2、记法2:若线性方程组的系数矩阵可逆(非奇异),即系数行列式 D≠0,则线性方程组⑴有唯一解,其解为
其中Dj是把D中第j列元素对应地换成常数项而其余各列保持不变所得到的行列式。
记法1是将解写成矩阵(列向量)形式,而记法2是将解分别写成数字,本质相同。
扩展资料
一、克莱姆的主要成就:
克莱姆的主要著作是《代数曲线的分析引论》(1750 [1] ),首先定义了正则、非正则、超越曲线和无理曲线等概念,第一 次正式引入坐标系的纵轴(Y轴),然後讨论曲线变换,并依据曲线方程的阶数将曲线进行分类。
为了确定经过5 个点的一般二次曲线的系数,应用了著名的“克莱姆法则”,即由线性方程组的系数确定方程组解的表达式。该法则於1729年由英国数学家马克劳林(Maclaurin,Colin,1698~1746)得到,1748年发表,但克莱姆的优越符号使之流传。他还提出了“克莱姆悖论”。
二、克拉默法则的证明:
1、充分性:设A可逆,那么显然
是
的一个解。又设X1是
其他不为X0的解,即
两边同时左乘A-1得
上面两式矛盾,因为不存在其他不为X0的解,故
是的一个解。
2、必要性:设
的唯一解X0。如A不可逆,齐次线性组AX=O就有非零解Y0,
X0+Y0也是
的一个解,矛盾,故不可逆,证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克拉默法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克莱姆
[小宝数学]线性代数基础课系列——克拉默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