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法的问题

我是2005年被中石油管道局某分公司招聘的,当时说试用期半年,半年后转正,可是到半年没给转正,2007年底签了个派遣合同,这个派遣合同是我们的上面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 我是2005年被中石油管道局某分公司招聘的,当时说试用期半年,半年后转正,可是到半年没给转正,2007年底签了个派遣合同,这个派遣合同是我们的上面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时间是一年,可到了一年后,又没签。2010年1月,我们上面的大公司又不管了,我们又和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和我们的小公司签的,签了两年,这些年我的公司一直没有涨过。这种情况违法吗?我在的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的一个分公司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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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lei407
2011-01-09 · 超过5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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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另有规定:用工单位超过1年未签订劳动的,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拥有向用工单位主张之前半年的2倍工资的权利(该权利针对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劳动者)。
根据你上面的叙述,你是在进该公司半年后再签署的派遣合同。如果是被派遣的话,你们应当跟劳务公司有签署过劳动合同的。这个劳动合同有可能是集体合同,由你们的代表签署的。不知道你对其中的具体事情是否有印象?如果是劳务派遣关系的话,那么你就不是中油下属分公司的员工了。由于你的描述无法清晰的叙述案情,如果可以的话请将详细情况加以说明。依你上文所言,我猜测你有可能跟劳务派遣公司有签署过集体劳动合同。
如果不是劳务派遣关系的话,按照规定是违法的,但是已经过了一年了,并与中石油管道局某分公司形成了实际劳动关系,该关系维系时间已经超过1年,则被视为同该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是中石油管道局某分公司负责招聘,如果可以确定该分公司不是该局下属子公司,那么该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那就可视做你直接与你们的上级具有法人资格的母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涨不涨工资应视当地同等职位、工种平均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保障水平,具体可以同所在单位协商。关键是你要确定你属于哪一家公司。
lilyhd
2011-01-07 · TA获得超过24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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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说,那么你并没有和工作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只是被另外一个公司“派”到你现在工作的公司的,所以你没有办法要求分公司象对待自己员工一样对待你。
你可以象“派遣”你的地方提出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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