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公文写作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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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1 · 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国企考情及时掌握
黑龙江中公教育
公司创始人团队于1999年开始创业,2000年进入公务员考试培训行业,经过近20年的创业积累,快速带领公司成为国内领先的职业就业培训综合服务提供商,每年培训学员超过14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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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文写作考点讲解:
公文的稿本
公文的稿本是指公文的文稿和文本。同一内容和形式的文件,在撰写印刷过程中,以及根据使用时的不同需要,又往往形成不同的文稿和文本。
公文的文稿是指公文在起草过程中形成的一次又一次的稿子,包括草稿、定稿两种。公文的文本,是指同一份文件,根据它们的不同用途,可分为正本、副本、存本、修订本;一些法规性文件又有试行本、暂行本等形式;同一内容的文件使用不同的文字就又成为不同的文字文本。
(一)草稿
草稿也称为未定稿,是指供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审核、审批用的原始的非正式文稿,内容未正式确定,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
草稿的外观特征是没有生效标志(签发人、印章等);文面上常有“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草案”、“初稿”、“三稿”等稿本标记。
考点讲解:
1.草稿最大的特点是“未经签发”
2.草稿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
(二)定稿
定稿也称为签发稿,是指经审阅修改,由机关单位负责人签发或经一定会议讨论通过正式生效的文稿。其内容已确定,为已履行法定生效程序的最后完成稿,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
定稿的外观特征是有法定的生效标志,有的还标有“定稿”、“最后完成稿”等稿本标记。
考点讲解:
签发是对文稿的又一次全面审核,是对公文质量与正式效用的最终确认。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1.不得越级签发公文;
2.必须先核后签;
3.联合行文时称为会签;
4.所有公文必须签发才具备正式公文效用,只有上行文才标注签发人。
(三)正本
正本是指根据定稿按正规格式印刷的供向外发出用的正式文本。正本内容必须是对定稿的完整再现。正本的外形特征是格式正规并有印章或签署等表明真实性、权威性、有效性的标志。
考点讲解:
正本具有法定效用,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生效标志。
(四)副本
副本是指再现公文正本内容及全部或部分外形特征的正本的复份或公文的复制本。
1.正本复份(与正本同时印刷)与正本在外形上基本上没有区别,这种副本只在送达对象和使用目的上与正本有所不同,正本送达主送机关,供对方直接办理,副本送抄送机关了解内容或由本机关留存备查、归档等,在效用方面均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2.公文复制本(如抄本、复制本等)由于无法完整重现公文的全部特征,不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考点讲解:
正本复份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公文复制本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五)试行本
试行本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即试验推行本,在规定的试验推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考点讲解:
推行期间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六)暂行本
暂行本也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暂时推行本,在规定的暂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考点讲解:
暂行期间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七)修订本
修订本是规范性公文正文的另外一种特殊形式,是已发布生效的公文,经实践检验重新又予以修正补充后再发布的文本。自修订本生效之日起,原文本即行废止。
公文的稿本
公文的稿本是指公文的文稿和文本。同一内容和形式的文件,在撰写印刷过程中,以及根据使用时的不同需要,又往往形成不同的文稿和文本。
公文的文稿是指公文在起草过程中形成的一次又一次的稿子,包括草稿、定稿两种。公文的文本,是指同一份文件,根据它们的不同用途,可分为正本、副本、存本、修订本;一些法规性文件又有试行本、暂行本等形式;同一内容的文件使用不同的文字就又成为不同的文字文本。
(一)草稿
草稿也称为未定稿,是指供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审核、审批用的原始的非正式文稿,内容未正式确定,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
草稿的外观特征是没有生效标志(签发人、印章等);文面上常有“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草案”、“初稿”、“三稿”等稿本标记。
考点讲解:
1.草稿最大的特点是“未经签发”
2.草稿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
(二)定稿
定稿也称为签发稿,是指经审阅修改,由机关单位负责人签发或经一定会议讨论通过正式生效的文稿。其内容已确定,为已履行法定生效程序的最后完成稿,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
定稿的外观特征是有法定的生效标志,有的还标有“定稿”、“最后完成稿”等稿本标记。
考点讲解:
签发是对文稿的又一次全面审核,是对公文质量与正式效用的最终确认。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1.不得越级签发公文;
2.必须先核后签;
3.联合行文时称为会签;
4.所有公文必须签发才具备正式公文效用,只有上行文才标注签发人。
(三)正本
正本是指根据定稿按正规格式印刷的供向外发出用的正式文本。正本内容必须是对定稿的完整再现。正本的外形特征是格式正规并有印章或签署等表明真实性、权威性、有效性的标志。
考点讲解:
正本具有法定效用,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生效标志。
(四)副本
副本是指再现公文正本内容及全部或部分外形特征的正本的复份或公文的复制本。
1.正本复份(与正本同时印刷)与正本在外形上基本上没有区别,这种副本只在送达对象和使用目的上与正本有所不同,正本送达主送机关,供对方直接办理,副本送抄送机关了解内容或由本机关留存备查、归档等,在效用方面均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2.公文复制本(如抄本、复制本等)由于无法完整重现公文的全部特征,不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考点讲解:
正本复份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公文复制本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五)试行本
试行本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即试验推行本,在规定的试验推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考点讲解:
推行期间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六)暂行本
暂行本也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暂时推行本,在规定的暂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考点讲解:
暂行期间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七)修订本
修订本是规范性公文正文的另外一种特殊形式,是已发布生效的公文,经实践检验重新又予以修正补充后再发布的文本。自修订本生效之日起,原文本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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