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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deductabletemporarydifference)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计税基础对资产而言,是指资产将来处置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如:企业取得货币资金捐赠1000万元,资产帐面价值为1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即计税基础为0,因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0万元。
计税基础对负债而言,是指负债帐面价值扣除未来支付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即:负债的计税基础=帐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如:某企业2006年12月因违反政策被罚款10万元,尚未支付,会计上确认为负债,帐面价值为10万元,按税法规定这笔罚款不能税前扣除。计税基础=帐面价值10万元-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0=1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0元。
另外,对于某些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专桉,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帐面价值之间的差异也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例如: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前发生了80万元的筹建费,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即如果将其视为资产,其帐面价值为0。而按税法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允许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后5年内分期抵扣。以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第1年为例:当年可税前扣除16万元,未来可税前扣除64万元,计税基础为64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64万元
计税基础对资产而言,是指资产将来处置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如:企业取得货币资金捐赠1000万元,资产帐面价值为1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即计税基础为0,因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0万元。
计税基础对负债而言,是指负债帐面价值扣除未来支付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即:负债的计税基础=帐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如:某企业2006年12月因违反政策被罚款10万元,尚未支付,会计上确认为负债,帐面价值为10万元,按税法规定这笔罚款不能税前扣除。计税基础=帐面价值10万元-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0=1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0元。
另外,对于某些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专桉,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帐面价值之间的差异也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例如: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前发生了80万元的筹建费,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即如果将其视为资产,其帐面价值为0。而按税法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允许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后5年内分期抵扣。以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第1年为例:当年可税前扣除16万元,未来可税前扣除64万元,计税基础为64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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