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急!!一个民法的问题

有个题目是这样的:1974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于1993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李某。这时,张某应在什么时候之前向李某提... 有个题目是这样的:

1974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于1993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李某。这时,张某应在什么时候之前向李某提出要求赔偿的请求?
答案是:A
A 1994年1月1日 B 1994年6月30日 C 1995年6月30日 D 1995年1月1日

我想问的 是 民法中的诉讼时效中不是说短期诉讼时效(1年)里包含一个知识点是:“身体受到伤害求赔偿的,归类于短期诉讼时效1年里”
那么这个题目不是属于 人身伤害吗?
怎么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来做呢?
正确的答案不该是1975.1.1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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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九拳含笑
2011-01-07 · 超过11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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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为您解答:本题是问张某应在什么时候“之前”提出赔偿要求。诉权的最长保护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本题强调是什么时候之前,所以是20年内,即1994年1月1日之前。
花雾暖
2011-01-07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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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诉讼时效从行为发生之日起算,不用一年的是因为一直不知道对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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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桨
2011-01-07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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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67、民法通则实施后,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或者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九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提起诉讼请求的权利,应当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
1974年民法通则尚未施行,所以不该是1975.1.1,应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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