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立学校不退学费。怎么办。
可以向当地教育局进行投诉处理。
以达县为例,依据《达县民办学校招生、收费和退费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县教育局依法对民办学校的招生、收费和退费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的招生和收费政策。对违反国家招生、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退费计算时间以学生按规定办妥退(转)学手续时间为准,因民办学校原因造成延时的,从学生向学校提交退(转)学申请之日起按7个工作日计算。一个学期按五个月,每个月按30天计算。
扩展资料:
民办学校退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2、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因违法违纪被开除的,开学一个月(含)内,按当期的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的二分之一予以退还;超过一个月的,当期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社会性疾病、招工、招干、参军等)退学、转学和因故开除的,除已终结商品买卖和劳务服务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它收费由民办学校实行按月退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
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如果学校不退学费,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或物价部门投诉。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明确规定: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
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岳阳市人民政府-民办学校退费问题
当然,如果不过问的话,可以向当地教育局进行投诉的!
你自己的原因不去,除非学校主动退,不然你们签了合同上面写了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