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协商处理不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大部分地区还要求提交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3、提交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给申请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然后通知双方开庭时间,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开庭前也许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立案后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4、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013-10-24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劳动仲裁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3、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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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是员工的,需要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的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的人数;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亲自签署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的,应当提供执业律师证书复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非收费代理协议和代理人与委托人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登记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工厂许可证、工作证、工资表(表)、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证明等)d辞退、辞退、终止(或终止)通知或劳动关系证明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后交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