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个人游入台证。首先上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公安出入境办事处申请一个“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获得签注。如果是L签的就只能报团了。
办理方法: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于出发日前21天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返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清晰的复印件(二代身份证件需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返台湾地区申请表》,也可凭身份证在办证大厅的自助填表机上自助打印。
规格33mmⅩ48mm的两寸白底彩照3张(照片标准按各地市公安局要求),其中1张贴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上 (白头发者需按照以上标准提供蓝底两寸照片)。
扩展资料
台湾自由行指的是从2011年6月28日起试点的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自由行在台湾俗称“机加酒”,即机票加酒店,由旅行社安排住宿与交通,但没有导游随行,饮食也由旅客自行安排。与半自助旅游不同的是,旅客在航空公司航班与饭店的选择上均受到限制,但行程安排的弹性与半自助旅游相同。
从2011年6月28日试点以来,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已经分五个批次开放了共47个大陆城市赴台个人游,大陆赴台游组团社数量已经达到311家。截至2015年2月底,赴台个人游累计已达218.64万人次。
开放城市:
第一批(2011年06月28日)
北京、上海、厦门
第二批(2012年04月28日)
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深圳
第三批(2013年06月28日)
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泉州
第四批(2014年08月18日)
南昌、太原、哈尔滨、温州、无锡、漳州、大连、烟台、贵阳、中山
第五批(2015年03月18日)
常州、徐州、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舟山、惠州、威海、龙岩、桂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台湾自由行
2014-03-09
一、办理《大陆居民往返台湾地区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
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于出发日前21天前往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返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清晰的复印件(二代身份证件需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返台湾地区申请表》,也可凭身份证在办证大厅的自助填表机上自助打印;
规格33mmⅩ48mm的两寸白底彩照3张(照片标准按各地市公安局要求),其中1张贴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上 (白头发者需按照以上标准提供蓝底两寸照片);
人民币71元。
若已有《台湾通行证》的应持旧证和上述资料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台湾个人游“G”签注。
二、办理个人游入台证
于出发日前7天递交以下材料至我社:
1. 申请书
赴台个人游报名表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申请书
大陆地区人民紧急联络人资料(须由本人签名)
2. 身分证正反面复印件(须清晰地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往来台湾通行证照片页及签注页(G签)复印件
4. 两年内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5. 财力证明文件 (选择其中一项提供即可):
(1) 年满20岁:
a.银行存款证明: 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存款日期须在出发日期前一个月,存款冻结一个月以上。
b.信用卡正反面: 金卡等级以上彩色扫描电子文件,不得涂抹卡号及姓名。
c.薪资所得证明: 年薪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元以上(公司开立并加盖公司公章)。
其随行之直系血亲及配偶应提供与申请人之亲属关系证明。
(2) 18岁以上在校学生: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其未满二十岁者应加附直系血亲尊亲属同意书。
6. 紧急联络人:
(1)直系血亲亲属、兄弟姐妹、配偶者,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
(2)以已成年的非直系亲属担任,提供紧急联络人之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
1) 报到:请您届时按照“出团说明”的要求,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机场内人多拥挤,请注意保管财物。
2) 行李:
● 手提行李每人限携带一件,托运行李重量以不超过20公斤为准;
● 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托运行李里;酒类物品、水果刀、小剪子及指甲刀不能随身携带,请托运;锂电池不可托运;打火机不可携带,也不能托运。
● 如备有出行使用的应急药品,请尽量携带整盒片剂或者是冲剂(切勿携带药水或糖浆之内的水剂药物)。如服食定量药品,请只携带必要的剂量上飞机,其余药品置于托运行李里交航空公司托运。
● 请于行李牌上清楚填写中英文姓名、电话。托运行李交运航空公司后,请您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行李托运小票,并请核对小票上的航班及目的地是否与您当日所乘坐的航班及所前往城市一致。
3) 离境:
● 海关:如您携带摄像机、可拆装镜头的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应向海关申报。
● 携带外币:据国家规定:每人可携带美元5000元,如超额携带,一经查出,责任自负。
● 如果签注是旅行社办理的客人,请您随从领队安排,依照《出境名单表》上的顺序,统一办理离境手续。
4) 台湾入境:
● 所有国际性的违禁品皆列为严禁品之列,新鲜蔬果,腌制之鱼、肉类禁止带入。免税品包括洋酒一瓶、香烟一条、香水少量,自用品适量。
● 台湾当局规定入境旅客每人只准带新台币8000,美元1000或同等值之外币,如外币超过规则必需在入境单上详实注明申报,以便在出境将可携带离境,旅行支票则不在限制。
关于食宿
1) 酒店内的自来水不可直接饮用,请煮沸后再饮用。
2) 请妥善保管个人财物,贵重物品可放于前台或房间内的保险箱内。
3) 台湾电压为110伏特,部份旅馆有220伏特设备,当您使用自带的电吹风、旅行用电熨斗和电剃刀之类的电器用品时,这些电器应该是可以调节电压的,否则您就得另外带上变压器或足够的电池。
4) 台湾插座为扁头二脚式,圆柱形插头和三平脚插座插头在台湾是无法使用的。建议您事先买好转换插头。
5) 一般旅馆之浴室内如毛巾、牙膏、牙刷、香皂、风筒一应俱全,旅客对室内之用品如毛巾、烟灰盅等物品感觉有纪念价值,可直接向旅馆洽购;冰箱内之饮料、食品如有取用,在退房时需向柜台结帐。部份旅馆设有收费频道,如有观赏亦应在退房时一并付费结帐。
6) 团体均在指定之餐厅内用餐,大部份餐厅均禁止吸烟;早餐则在旅馆内,如是自助式,恳请适量取用,切勿浪费;用餐如需饮料:如啤酒、汽水等,使用由餐厅提供的,请自行付费;自备酒水类,酒店可能会加收服务费。 7)台湾酒店一般使用“花”的评级体系,但并非所有酒店都参与评级。台湾的五花酒店大致相当于大陆的五星级酒店,但是由于评比标准不同,故不是完全对应,会略低于大陆标准。我司使用酒店,均为在台湾观光局合法登记的接待酒店。
关于游览
1) 根据行车路程安排,行程中景点先后顺序有可能调整。
2) 请记好您所乘车辆的车号以及团体名称,以免乘错车。请牢记旅行中集合时间及地点,如果在当地走失,请拨打当地导游手机求助。
3) 游览车内严禁吸烟,并请保持车厢内整洁。
4) 台湾交通与大陆一样是靠右行驶,以电单车为交通工具人甚多,故小心过马路,和遵守交通规则。
5) 据有关规定各观光游客不得私自离团,需跟随团队进行活动。各观光游客必须在晚上11时前返回住宿饭店。
其它
1) 台湾全年气候变化不大,年平均温度约为22度,平均最低温不过12-17℃,夏季最高温约为35℃。台湾南部较热,高山较凉。建议您自备雨伞。
2) 台湾的流通货币为新台币(NT$),新台币的纸钞面值分为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及100元,其中2000元较少流通。硬币则分成50元、20元、10元、5元及1元。您可携带人民币,在到达台湾当地机场后,有专门兑换柜台可以将人民币兑换为新台币。另外外汇指定银行(例如交通银行,可以兑换新台币)或国际观光饭店皆可兑换外币,兑换时取得的收据须妥善留存,离境前若要将未用完的新台币换回时,必须出示此收据。1RMB≈4.6NTD,1USD≈6.8RMB。
3) 税:台湾的货品税与营收税已包含在定价中,不另加收。部分大型百货商店、品牌专卖店提供5%退税。要求同一天同家商店内购买满新台币3000元以上,持有效证件,正确填写退税单,保留收银条或发票以及未使用的退税物品,在离境日于机场退税柜台办理退税手续。
4) 小费:在台湾并没有另付小费的习惯,但在旅馆住宿、餐厅消费、收取10%的服务费是常态。旅客在进入旅馆办理入住手续时,随身大型行李应由服务生代送至房间,依一般国际惯例,均会给予小费,每间房间每次约台币50元或美元2元,或者每件行李新台币50元。
5) 公用电话或酒店电话均可拨,使用方法:002+86+地区+电话号码;以上海为例:002+86+21+12345678有办理国际漫游的中国大陆手提电话可在台湾使用。
6) 台湾温泉浴需要自备泳衣、泳帽,请您在出行前做好准备。"
2018-08-02 · 知道合伙人旅游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