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
两者差异:民营是从经营机制上说的,私营是从产权说的,后者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前者以前只是存在于学术理论上的说法,尽管实际运行中人们常说这个,但在工商部门是没有民营的统计口径的。只是在科技部门有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而已。
国家近期才出台了相关政策保护和规范文件。从历史上说,民营这个概念以后会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后约定俗成,给它更严格的法律地位。正因为如此,我们国家现在在这个问题上才显得混乱和模糊。
营企业的法律定义: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均被统称为民营企业。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来划分企业类型的,主要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按照上面对民营企业内涵的界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中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
私营企业的法律定义:私营经济是专指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即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企业。从法律上说,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而私有经济,则是非公有制经济,现实中它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三部分。
扩展资料
民营企业,简称民企、公司或企业类别的名称,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没有"民营企业"的概念,"民营企业"只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
民营企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这个词语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甚为普遍。
其实,现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营企业多数是私营企业(私企),由于传统共产主义反对私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便将它们命名为"民营企业"。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以企业的资本来源和构成定义。企业的资本以民间资产(包括资金、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投资主体,即可称之为"民营企业"。
"民营"是具有强烈中国特色的词汇,从狭义说,民间资产特指中国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包括国有资产和国外资产(境外所有者所拥有的资产)。
因此,民营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从企业的经营权和控制权的角度看,含一小部分国有资产和(或)外商投资资产、但不具企业经营权和控制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亦可称之为"民营企业"。
参考资料:民营企业的百度百科
大体上,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是俩个可以等同的概念,不同的是,民营企业是根据计划经济时代的国营企业派生而来的,是一个很不规范的概念,而私营企业却是一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颁布),在该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该条例在界定了私营企业的概念后,同时描述了私营企业的特征,这包括:
1 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 企业存在雇佣劳动关系,有八人以上的雇工。 3 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该条例又规定了私营企业的类型,第六条 私营企业分为以下三种:(一)独资企业;(二)合伙企业;(三)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从本质上说二者没有什么区别。有一种说法认为私营企业泛指除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所有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指规模比较大的私营企业。
拓展资料:
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因素
当前随着时代的发展,民营经济亦迅速崛起并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企业内外部的某些因素,制约了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当前民营企业现尚存在以下问题:
以家族企业制度作为企业运作的主体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还主要采取家族企业制度形式,能够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委托代理关系的民企业尚不多见。作者认为随着企业的迅速发展家族企业制度形式主要存在有以下弊端:
(1)产权单一。单一产权表现为封闭的家族持有企业股权,不愿接受外界的参股,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这种封闭的产权在发展初期具有较高的效率,它有助于节约管理成本,减少企业内耗,加速资本原始积累。但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其弊端表现得越来越明显。
(2)产权不清。一个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应该使产权关系明晰化,如果产权不清,首先将导致没有人真正关心企业的利润目标及相应的资产增殖目标,而更多的只是关心如何把企业的资产分配完毕,最好是更快更多地获得个人收入。
其次也将造成企业不成规模,发展到一定规模就要分家。
再次,不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的前提应是产权清晰,在产权界定上必须清晰地表明各自的权利和必须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应的应获利益。
私营企业:
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是受理财环境制约的,研究理财环境各因素变化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是为了分析财务管理的发展规律,寻求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途径。影响我国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因素有宏观方面也有微观方面的,各种因素纵横交错、互为条件、相互制约。
(一)宏观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宏观社会环境包括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市场状况等。宏观社会因素的正面刺激作用是因为地方政府对私营经济鼓励态度更为明显,地方政府各种优化环境,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出台,经济结构中的市场化成分进一步提高。
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融资“不以企业性质论长短,一视同仁”,为私营企业调节资金余缺,进行资本投资提供便利。税法和公司法等法规不以所有制性质实行差别待遇,为私营企业市场公平竞争、规范管理活动起到推动作用。
负面作用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对私营经济意识形态方面排斥力仍大,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在掌握政策中对私营企业“宁左勿右”,“宁紧勿松”,公共经济资源分配中的差别待遇仍然存在,金融业的信用贷款仍不向私营企业开放,企业融资渠道少,融资总量有限。
这些负面影响导致私营企业不敢冒然扩大投资,对外投资也信心不足,宏观社会环境因素的变化,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地位职能作用,及活动空间有直接影响。
(二)微观环境因素的影响
私营企业组织形式、结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业主及财务人员素质状况、企业文化均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发展。
1、组织形式的选择不同类型的企业,其资本来源结构不同,企业所适用的法律方面有所不同和差别,财务管理活动开展的空间范围也不同。私营企业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的居多,但大多私营企业是亲戚、家族、朋友合办的企业,这类企业在建设初期情义代替规章制度。企业组织形式不同,其资本结构也不同,资本结构和组织特点影响企业财务监督模式和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
2、业主素质:私营企业业主往往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管理者,他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财务管理活动的开展。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业主在韬略上把握控制、监督理财的素质。
3、企业文化。业主在企业文化的形成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企业文化又影响财务管理人员选拔使用,财务管理职责权限及财务信息在企业管理中的披露程度。企业文化还在一定程度上是吸引和稳定财务管理人才的重要因素。
4、科技发展状况。高科技私营企业里,人力资源是企业的重要资源,企业的发展壮大要靠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所以科技发展状况影响企业管理机制和利润分配机制,也影响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发挥。
在客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影响因素中,微观因素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刺激作用更大。以下侧重从微观环境因素着手,分析不同环境因素影响了财务管理的特征。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如下:
1、现今我国的民营企业多数是私营企业(私企),由于传统共产主义反对私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便将它们命名为“民营企业”;
2、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而私有经济,则是非公有制经济,现实中它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三部分;
3、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民营企业”仅指私营企业和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联营企业;
4、“私营企业”这个概念由于历史原因不易摆脱歧视色彩,无论是私营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雇员或者有意推动私营企业发展的社会工作者,都倾向于使用中性的“民营企业”这个名称,这就使“民营企业”在许多情况下成为私营企业的别称。
参考资料:民营企业-百度百科
一、种类不同:
民营企业指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二、概念不同: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民营企业是从经营机制上说的,而私营企业是从产权说的,后者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前者以前只是存在于学术理论上的说法,尽管实际运行中人们常说这个,但在工商部门是没有民营的统计口径的,只是在科技部门有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
三、法律界定不同:
民营企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凡是非国有国营的企业都可以称为民营。民营经济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经济、乡镇企业、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中国家不控股的企业以及国有民营企业。
私营企业是一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