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后,1.我父亲再婚前的婚前财产我有无继承权。 2父亲在婚后的财产我有无继承权?
我父母离婚后,1.我父亲再婚前的婚前财产我有无继承权。2父亲在婚后的财产我有无继承权?如果我跟母亲,我父亲的再婚对象有一子,他对我父亲的婚前财产有无继承权?另:如果我父亲...
我父母离婚后,1.我父亲再婚前的婚前财产我有无继承权。 2父亲在婚后的财产我有无继承权? 如果我跟母亲,我父亲的再婚对象有一子,他对我父亲的婚前财产有无继承权?另:如果我父亲和再婚对象在有孩子,财产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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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于财产继承权的具体规定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所以,
1.你父亲再婚前的婚前财产你有继承权
2.父亲再婚后的财产你依然有继承权
3.父亲再婚后所生子女对你父亲的财产也有继承权
4.父亲再婚对象的孩子对财产也有继承权
不过虽然都有继承权但继承的份额不同m,且视当事人具体情况而定
我不是专业的律师,如果想得到更专业的信息还是咨询专业的律师吧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所以,
1.你父亲再婚前的婚前财产你有继承权
2.父亲再婚后的财产你依然有继承权
3.父亲再婚后所生子女对你父亲的财产也有继承权
4.父亲再婚对象的孩子对财产也有继承权
不过虽然都有继承权但继承的份额不同m,且视当事人具体情况而定
我不是专业的律师,如果想得到更专业的信息还是咨询专业的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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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都有吧,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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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有的!
除非你爸爸立遗嘱指定不给你!
详细咨询可加我好友在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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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你都有继承权,但是要先分清楚继承的含义,父亲在世财产划分:夫妻双方离婚结婚生活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有所得需平分,即你父母离婚财产各取一半,而双方都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你跟母亲如没继子女的话那么你母亲那所分得一半你全部继承;你父亲如再婚那他对象子女就是他继子女你的继兄弟姐妹,你们都有权继承,分多少的话就得看他与你父亲生活期间的关系而定;如再婚所生叫再生子女,那他所继承的份额比你们都多;若要在你们之间立遗嘱归谁的话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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