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shipper申请,船公司对提单做电放,电放单给货代,货代给发货人shipper,发货人再给客户(收货人consignee)。一般是这样。
1、所谓电放,就是电报/电讯放货的简称,指起运港船公司或其代理通过电子报文或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给目的港船公司或其代理,通知目的港船公司或其代理,允许该票货物由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或电放提单进行换单(换D/O)提货。
2、电放提单是随着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的发展和装卸效率的提高、航期的缩短、电讯的发展,为了解决“货等单”问题而产生的。
尤其在近洋运输中,如果采用传统的正本提单,很容易出现货物到了目的港,但正本提单还没到达收货人,收货人没办法及时提货,导致不必要的压港费、仓储费,也可能耽误销售时机等现实问题。
3、正本提单需要通过国际快递寄给收货人,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电放提单不需要这个寄送过程,所以通过电放的方式,能够解决“货等单”的问题。
但是在现实当中,有的人采用电放提单,不是因为“货等单”问题,而是为了图方便,嫌快递正本提单麻烦。
4、当然,采用电放提单,是在发货人已经收到货款,或者对收货人充分信任的前提下进行的。否则,电放提单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5、有的国家或港口是不接受电放提单的,也有的电放提单和海运单都不接受,只接受正本提单。
比如南美洲的很多港口,都必须是正本提单。
如果是信用证条款,也必须是正本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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