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关于税法的题目哈,有点长,请耐心做哈!感激不尽!!!

【案例】某企业2009年发生下列业务:(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赠出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找一运输... 【案例】某企业2009年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
(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赠出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找一运输公司将该批材料运回企业,支付运杂费0.3万元;
(3)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
(4)收取当年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专利实施许可费,取得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
(5)取得国债利息2万元;
(6)全年销售成本1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00万元;
(7)全年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400万元;全年管理费用200万元,含招待费80万元;全年财务费用50万元;
(8)全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含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款20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捐款1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
(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4)该企业对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
(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6)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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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mm
2011-01-08 · TA获得超过267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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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企业账面利润=2000+10+1.7+60+10+2-1000-500-300-50-40=193.7(万元)

(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

2万元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

(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以销售营业收入(2000+10)万元为基数,不能包括营业外收入。

广告费限额=(2000+10)×15%=301.5万元;广告费超支400-301.5=98.5(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5万元

(4)该企业对招待费、三新费用的纳税调整额合计

招待费限额计算:①80×60%=48万元;②(2000+10)×5‰=10.05万元

招待费限额为10.05万元,超支69.95万元

三新费用加扣所得70×50%=35万元;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9.95-35=34.95万元

(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捐赠限额=193.7×12%=23.21(万元)

该企业20万元公益性捐赠可以扣除;直接对私立小学的捐赠不得扣除;行政罚款不得扣除。

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12万元

(6)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93.7-2+98.5+34.95+12=337.15(万元)

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337.15×25%=84.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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