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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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习培训,推动学习全员化。明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学习贯彻《条例》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确保《条例》精神落到实处。组织全体组工干部、县委党校干部职工先学一步,专题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涵。额敏县委组织部把《条例》列入党校主体班次的重要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对党组书记和新提任领导干部的培训。各党组(党委)把《条例》相关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周进行学习小测试,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组主要领导贯彻条例的积极性。制定科级领导干部《条例》学习考核办法,将学习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工作科学化。修订完善“党组(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建立确定议题、准备材料、提前通知、会前酝酿、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七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党组(党委)会议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形成靠制度建党、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党组织决策程序。完善党组(党委)决策和工作机制,相继出台党组(党委)议事决策细则、“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重大事项公开及群众监督办法等制度,推行党政联席会议、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保障民主集中制凝聚人心,积聚民智、科学决策作用的发挥。
强化监督约束,推动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权责运行监督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党组(党委)会议重大决策群众监督机制的通知》和党组(党委)会议议事决策和群众监督流程图,从确定议题、会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六个议事决策环节和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的监督主体、监督方式等做出详细规定。增加党务工作的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着力抓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以及班子内部监督三个层面上的监督,成立“两代表一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干部义务监督员组成的“四支监督员队伍”。设立党务群众监督公示栏等方式,对涉及党组(党委)重大决策程序、结果、执行等方面事项进行公示,让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决策监督,扩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不断提升党组决策科学化水平和执行力。
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工作科学化。修订完善“党组(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建立确定议题、准备材料、提前通知、会前酝酿、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七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党组(党委)会议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形成靠制度建党、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党组织决策程序。完善党组(党委)决策和工作机制,相继出台党组(党委)议事决策细则、“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重大事项公开及群众监督办法等制度,推行党政联席会议、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保障民主集中制凝聚人心,积聚民智、科学决策作用的发挥。
强化监督约束,推动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权责运行监督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党组(党委)会议重大决策群众监督机制的通知》和党组(党委)会议议事决策和群众监督流程图,从确定议题、会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六个议事决策环节和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的监督主体、监督方式等做出详细规定。增加党务工作的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着力抓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以及班子内部监督三个层面上的监督,成立“两代表一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干部义务监督员组成的“四支监督员队伍”。设立党务群众监督公示栏等方式,对涉及党组(党委)重大决策程序、结果、执行等方面事项进行公示,让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决策监督,扩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不断提升党组决策科学化水平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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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习培训,推动学习全员化。明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学习贯彻《条例》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确保《条例》精神落到实处。组织全体组工干部、县委党校干部职工先学一步,专题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涵。额敏县委组织部把《条例》列入党校主体班次的重要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对党组书记和新提任领导干部的培训。各党组(党委)把《条例》相关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周进行学习小测试,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组主要领导贯彻条例的积极性。制定科级领导干部《条例》学习考核办法,将学习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工作科学化。修订完善“党组(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建立确定议题、准备材料、提前通知、会前酝酿、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七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党组(党委)会议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形成靠制度建党、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党组织决策程序。完善党组(党委)决策和工作机制,相继出台党组(党委)议事决策细则、“
”集体研究、“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重大事项公开及群众监督办法等制度,推行党政
、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保障民主集中制凝聚人心,积聚民智、科学决策作用的发挥。
强化监督约束,推动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权责运行监督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党组(党委)会议重大决策群众监督机制的通知》和党组(党委)会议议事决策和群众监督流程图,从确定议题、会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六个议事决策环节和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的监督主体、监督方式等做出详细规定。增加党务工作的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着力抓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以及班子内部监督三个层面上的监督,成立“两代表一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干部义务监督员组成的“四支监督员队伍”。设立党务群众监督公示栏等方式,对涉及党组(党委)重大决策程序、结果、执行等方面事项进行公示,让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决策监督,扩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不断提升党组决策科学化水平和执行力。
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工作科学化。修订完善“党组(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建立确定议题、准备材料、提前通知、会前酝酿、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七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党组(党委)会议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形成靠制度建党、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党组织决策程序。完善党组(党委)决策和工作机制,相继出台党组(党委)议事决策细则、“
”集体研究、“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重大事项公开及群众监督办法等制度,推行党政
、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保障民主集中制凝聚人心,积聚民智、科学决策作用的发挥。
强化监督约束,推动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权责运行监督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党组(党委)会议重大决策群众监督机制的通知》和党组(党委)会议议事决策和群众监督流程图,从确定议题、会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六个议事决策环节和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的监督主体、监督方式等做出详细规定。增加党务工作的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着力抓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以及班子内部监督三个层面上的监督,成立“两代表一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干部义务监督员组成的“四支监督员队伍”。设立党务群众监督公示栏等方式,对涉及党组(党委)重大决策程序、结果、执行等方面事项进行公示,让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决策监督,扩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不断提升党组决策科学化水平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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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条例全面落实,建立好组织,履行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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