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教育局关于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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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由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双面复印至A3纸,复印时注意排放顺序)。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编在职教师提供单位在编证明;
5.《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见附件6,必须双面打印填好个人应填信息后到指定医院体检,结果出来后自行取回,但不得拆封);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4,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填写好并签名、盖章);
8.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9.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生提供学业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近期年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红底照片1张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见附件5,与网报上传的相片、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由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双面复印至A3纸,复印时注意排放顺序)。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编在职教师提供单位在编证明;
5.《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见附件6,必须双面打印填好个人应填信息后到指定医院体检,结果出来后自行取回,但不得拆封);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4,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填写好并签名、盖章);
8.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9.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生提供学业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近期年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红底照片1张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见附件5,与网报上传的相片、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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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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