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脱离母子关系
必须满足那些条件才能办理?
是在法院办理还是在公证处?
办理时需要那些相关人员到场?
需要那些手续及证件?
希望知道的朋友回答一下,帮助一下我和我的外婆 展开
如果是基于血缘关系的亲生母子关系,无法断绝。如果是基于拟制血亲(如继子女关系、养子女关系)母子关系,可以依法解除。
亲生父母子女可参照其他途径:
1、登报,上电视台,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和你妈的关系完了,当然,你可能要承担这样的后果——你在别人心中的形象也完了,除非你妈对你做了什么令人发指的事。
2、公证,程序一般是公证处去公证就好了,然后给予父母养育几十年的经济补偿.以后谁也不碍谁了.去法院,不太好搞,也没法律依据.除非是你父母要求和你断绝可以。
民法规定,权利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而义务人不能放弃自己的义务也不能要求权利人放弃权利.父母是被赡养人是权利人而我们是赡养人是义务人.
扩展资料:
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又称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广泛、深刻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这种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则是有条件的,即当其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应承担抚养义务。如果子女已年满18 周岁,能够独立生活,父母就不再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了。
抚养义务是父母最重要的义务,即使父母已经离婚,抚养义务也不会随之消失。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只要要求合法,法院就会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抚养能力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如果父母拒不给付,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经构成犯罪的,还应该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父母子女关系
亲生父母子女可参照其他途径
1,登报,上电视台,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和你妈的关系完了,当然,你可能要承担这样的后果——你在别人心中的形象也完了,除非你妈对你做了什么令人发指的事。
2,公证,程序一般是公证处去公证就好了,然后给予父母养育几十年的经济补偿.以后谁也不碍谁了.去法院,不太好搞,也没法律依据.除非是你父母要求和你断绝可以.
民法规定,权利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而义务人不能放弃自己的义务也不能要求权利人放弃权利.父母是被赡养人是权利人而我们是赡养人是义务人.
只要父母愿意了,达成合意,事情就好办了.
父母与子女由于家庭矛盾等原因而发表的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声明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认。
这种声明对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继承权没有影响。继承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产生的,这种血亲关系不能解除。 所以,“脱离父子关系”的行为是不得到法律的认可
告那个坏蛋还是可以的。
诉请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 元
2)精神损害赔偿 元
3)给付养老金每月 元
再立张遗嘱剥夺他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