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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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9-03-01 · 农业农村部直属的大型综合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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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出版社(副牌:农村读物出版社)成立于1958年,是中国农业领域唯一的一家中央级大型综合性出版社。为社会奉献的图书品种累计达2万多种,总印数4亿多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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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将养子齐民海由2岁养大成人,1998年10月份齐民海结婚后,便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认为我年老多病:成了他的麻烦。为达到他的目的,他经常把我赶出家门,不给饭吃,不给衣穿,还将政府发给我的生活补助取走。我现在已彻底失望,愿意与他解除收养关系。请问题:收养关系解除后,我能否要求齐民海负一定的义务?
你完全可以依法要求齐民海承担一定的义务。《收养法》第30条第1款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从你信中看,你把齐民海从2岁养大成人的过程中付出的精力和心血肯定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现在,养子已长大,他却“反目无情”,遗弃你,将你赶出家门。其做法既违背了社会道德的要求,也违背了法律的要求。你完全可以依上述法律规定,要求齐民海给付生活费,或者要求齐民海补偿你收养他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他不愿意,你可以先到他的工作单位,请其领导、共青团、老年协会等做齐民海的工作,在做其工作无效后,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我想对齐民海说一句话,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报之。”你的养父母把你从2岁养大,这种养育之恩,不管有千万条理由,你都不能忘怀,不能恩将仇报。希望你能“浪子回头”,尽力报答你养父的养育之恩。
百度网友2f168f0
2015-12-07 · 超过59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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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之后就不是父子关系了。当然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其他的就是道德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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