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教师职业特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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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dandan85
2016-01-05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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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
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
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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