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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大家了,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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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王小姐卖出两双进价每双45元的鞋,由于收到的是假钱,所以亏了45×2=90元。
二,王小姐按甩卖价每双30元(两双30×2=60元),并以为收到的100元是真钱,找给顾客100-30×2=40元,亏了40元。
三,王小姐还给邻铺的100元钱,本来就是她用假钱找邻铺换给她的钱。在此过程中,王小姐没亏钱。
所以,王小姐共亏 90+40=130元。
二,王小姐按甩卖价每双30元(两双30×2=60元),并以为收到的100元是真钱,找给顾客100-30×2=40元,亏了40元。
三,王小姐还给邻铺的100元钱,本来就是她用假钱找邻铺换给她的钱。在此过程中,王小姐没亏钱。
所以,王小姐共亏 90+40=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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