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的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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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德泽z3
2016-05-10 · TA获得超过103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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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0年期间,投资1.6亿元完成校舍维修改造30万平方米,投资3800万元建成启用了县第五实验小学,新建或改造乡镇中心幼儿园20处。
2006~2010年期间,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120元,农民参合率达到96.3%;投资6372万元完成了21处乡镇卫生院和454处村级卫生室建设改造任务,招聘508名医务人员到各级医疗机构。
2006~2010年期间,新增城镇就业3.67万人,安置再就业1.38万人,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6480万元。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00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3元,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0%。五年积累各项社保基金突破10亿元,年均增长23%。为1166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补贴200万元。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425户,自2010年起为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
2006~2010年期间,莒县与山东师范大学联合成立了“莒文化研究中心”,有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名录,《莒县过门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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