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良的腐败案情

 我来答
梦风儿1379
2016-05-30 · 超过7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201
采纳率:50%
帮助的人:66.2万
展开全部

王玉良任职期间,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同时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008年2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调查原赤峰市市长徐国元过程中,王玉良向徐国元行贿事实被查了出来。
2010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就王玉良案件提起公诉,指控王玉良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8万元、美金10万元;还为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人民币5万元及美金2万元,构成了行贿罪、受贿罪。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97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6557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