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地址:应以当事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在当事人未迁移户口的前提下,现在的户口本地址,就是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否则应以迁移后的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