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启程投资是传销吗
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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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19年2月26日,海南启程投资有限公司未被认定为是传销。
海南启程投资有限公司目前状态为正常存续运营状态,未被工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企业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082516296G
法定代表人:陈萍
登记机关: 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 : 2013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项目投资、矿山投资、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投资、医药及医疗器械投资;企业上市信息服务咨询、股权信息咨询、理财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园区开发建设;养老工程投资、开发、经营。
扩展资料:
第一步、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第二步、搜索“海南启程投资有限公司”,点击查询。
第三步、点击查看搜索出来的结果。
第四步、通过搜索结果可知,该企业未被列为异常经营名录,不属于传销。
推荐于2018-04-07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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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传销,看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传销可以简单的归纳为: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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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利用倍增模式运作,但没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消牌照,
都是传消,建议慎重选择,有不明白的可以搜我的用户名称交流
都是传消,建议慎重选择,有不明白的可以搜我的用户名称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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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几个月的了解,凭我经验应该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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